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红岗区2023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6月6日,我区收到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62万元,具体如下:
1.《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4号下达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万元;
2.《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5号下达我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8万元。
二、项目安排情况
我区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衔接补助资金162万元,第一批省级衔接补助资金结余172.939012万元,计划2023年实施2个衔接项目,其中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各1个,具体情况如下:
1.太平山村秋收农机购置项目。该项目计划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40万元,其中,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84万元、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56万元。计划购买玉米收割机2台、玉米秸秆打包机2台、翻斗运输车4辆、喷药无人机1架、重耙1台。该项目为资产收益类项目,由杏树岗镇政府负责实施。
2.太平山村自来水管网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安排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94.939012万元,其中,第二批省级衔接补助资金22万元、第一批省级衔接补助资金结余172.939012万元,计划将杏树岗镇太平山村李学房屯、王殿军屯的自来水管线进行更换。其中李学房屯涉及村民175户,需更换管线6240米;王殿军屯涉及村民107户,需更换管线2862米,该项目为基础设施类项目,由杏树岗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2023年红岗区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情况表
2023年红岗区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情况表2023.0625
红岗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