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举报范围
(一)区卫生健康局机关
(二)区属公立医疗机构
1、红岗区人民医院
2、红岗区红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红岗区解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红岗区银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红岗区八百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红岗区创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红岗区杏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红岗区杏树岗镇卫生院
(三)局直属事业单位
1、红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红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红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红岗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5、红岗区计划生育协会
(四)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无。
二、举报内容
(一)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聚焦药品、器械、耗材“带金销售”等易发多发腐败问题。
(三)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四)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五)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
(六)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三、举报时限
时间从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
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1:00,13:30-17:00。
四、举报渠道
电话:0459-2799239
邮箱:honggangqu059@163.com
信箱(邮寄地址):红岗区红岗东街67号红岗区卫生健康局108办公室收
邮编:163511
红岗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班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请举报人反映或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尽可能详细具体。
特此公告。
大庆市红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