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市重污染天气呈现持续加重趋势,根据《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升级的规定,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 2024年1月25日17时30分起将红岗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升级为(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一般人减少户外活动;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倡导公众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建议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强制性控制措施,同时密切关注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和调整情况,确保根据预警指令随时调整应对措施。
特此通告。
红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