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红岗区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的通告 2024/02/12 1.5w 阅读 277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最新预测预报结果,未来几日我市空气质量以良为主。经会商研判,按照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和《红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红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2024年2月12日8时起,解除2月3日11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红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2月12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