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社会组织:
按照《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暂行办法》(黑民规〔2022〕11 号)、《关于启动2024年度社会组织网上年报工作的通知》(黑民函〔2024〕46 号)等文件规定,社会组织年报端口于2024年4月1日开启,凡是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社会组织,应于2024年向所属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将依据《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规作出处理。
网络申报具体操作: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陆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实名注册法人账号后, 访问“法人服务”的“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即可登入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系统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
红岗区民政局:0459-4198397
红岗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