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红岗区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3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19 1.9w 阅读 296 点赞

全区社会组织:

  按照《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暂行办法》(黑民规〔2022〕11 号)、《关于启动2024年度社会组织网上年报工作的通知》(黑民函〔2024〕46 号)等文件规定,社会组织年报端口于2024年4月1日开启,凡是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社会组织,应于2024年向所属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将依据《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规作出处理。

网络申报具体操作: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陆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实名注册法人账号后, 访问“法人服务”的“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即可登入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系统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

  红岗区民政局:0459-4198397

红岗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