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黑水函〔2017〕46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接收到复合驱污水处理站反冲洗微生物处理现场试验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12日—2023年10月11日。
联系电话:04592799887
联系邮箱:honggangqu056@163.com
通讯地址: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北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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