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4/10/10 1.9w 阅读 287 点赞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杏树岗村地营子屯巷道建设项目于2024年8月29日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经审查,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条件,现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大庆远佳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30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凭证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我局将全额退还该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监督电话:0459-4993777

  地址:红岗区综治中心116室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杏树岗村地营子屯排水建设项目于2024年8月16日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经审查,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条件,现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大庆远佳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30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凭证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我局将全额退还该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杏树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文化广场西侧铺设理石工程项目于2024年8月30日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经审查,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条件,现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杏树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施工单位:大庆远佳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30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凭证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我局将全额退还该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监督电话:0459-4993777

  地址:红岗区综治中心116室

  红岗区人社局

  2024年10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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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