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度红岗区符合一、二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参评条件的养老机构公示

2024/11/13 1.0k 阅读 244 点赞

  按照《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黑民福〔2020〕6号要求,经红岗区民政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审定,红岗区有4家机构符合参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起五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人:张舸   张胜义

  联系电话:0459-2799178

  大庆市红岗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