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红岗区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通告

2024/12/11 1.6k 阅读 213 点赞

  根据我市当前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实时监数据显示,大气扩散条件转好,空气质量持续优良。经会商研,满足《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庆政办4规【2024】4号)和《红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解除条件,红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4年12月11日15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

  特此通告。

  红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