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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注销决定书庆红审注字20240001号

2025/01/03 5.8k 阅读 440 点赞

  大庆市红岗区益美康保健食品店等10户市场主体:

  你单位营业执照已注销,至今仍未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本局已于2024年11月20日发出公示信息,限期内未收到你单位的陈述申辩、听证要求和其他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依职权注销你单位相关行政许可。市场主体被本局依职权注销后,市场主体的相关行政许可资质依法终止,市场主体应当停止经营活动,相关行政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同步作废。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红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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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