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4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应急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对我们政治站位、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因此,区应急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梳理分析,制定针对性地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刻领会抓好巡察整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责任,是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亲自部署并督办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党组书记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亲自了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局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整改的良好氛围,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基本完成整改0个,长期坚持0个,未完成整改0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差距。
1.政治理论学习不足。一是应急管理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2020—2023年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仅2次。二是学习贯彻安全生产重要理论不够全面。2020年以来,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和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进行学习研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在党组会议、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等会议中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形成制度化。二是在2024年的“两学一做”中加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内容。同时通过“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进一步强化相关内容的学习和巩固。
2.履行监管职责有欠缺。一是开展联合执法不主动。联合监督执法机制不健全,排查整治不深入,除“双随机”联合检查外,应急管理局党组不主动组织、协调各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二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不严。2018年9月25日,大庆市恒哲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材料中无营业许可证、房屋消防验收手续;2021年12月30日,大庆市馨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已到期房屋租赁合同作为申请材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联合执法的重要性,主动组织、协调各监管部门对照年初制定的执法检查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024年度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9次。二是已将营业执照进行补充归档。关于房屋消防验收手续问题,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企业不需要提供。三是已将新的房屋租赁合同进行补充归档。
3.案卷管理不规范。一是案卷归档不及时。2022年2月 8日和2022年10 月29日,两起安全生产事故卷宗未及时装卷归档。二是案卷签字环节不标准。存在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执中送达人仅一人签字、结案审批表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和送达回执送达人签字均为非手签的现象。三是案卷记录不认真。个别案卷行政处罚告知书落款时间早于调查询问笔录落款时间,案卷记录出现逻辑性错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再次在全局强调归档工作重要性,同时健全相应制度,专人负责事故卷宗整理和归档,并将案卷归档知识纳入执法人员自学内容并开展自学工作。二是在送达环节中,未签字的补全签字,执法人员互相提醒签字,加强日常文书检查保障签字,并向个别企业电话询问了解,确保是双人送达。内部流转文书中未签的补全手写签字,加强案卷文书检查保障手写签字。三是对历年所有案卷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问题,加强执法过程中案件处罚环节的重点检查,早发现早改正。
4.应急工作存在纰漏。一是应急预案编制迟缓。应急管理局党组对应急预案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现行应急预案仍为2017年编制,虽然于2019年7月对其进行修订,但至今仍未正式发文,编制工作严重滞后。二是应急物资管理不善。应急管理局党组未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未严格实行领用登记手续。2018—2021年购置雨衣、救生衣等应急物资2.99 万元,存在无领用发放明细或未在明细表上签字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已制发《关于印发〈大庆市红岗区防汛应急预案〉〈大庆市红岗区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大庆市红岗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庆岗政办规〔2024〕1号),并按照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将备案材料抄送上级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待上位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后,我局将尽快按照现有情况联合各有关部门完成相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二是目前我单位已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台账,并定期按要求更新,严格实行领用登记手续。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扎实
5.“一把手” 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认识不足、了解不透、定位不准。2018-2023 年除2021年组织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外,其余四年均未召开;2018—2020年未建立主体责任清单;2019—2020年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18—2021年缺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二是压力传导不够。通过谈话了解,14名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概念不清楚;2018—2023年未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岗位廉政教育不够。2018—2021年无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主动、不及时,人员发生变动时,未及时对岗位风险点进行重新排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总体安排部署专题会议;在党组会议上积极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第一责任人清单》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建立《红岗区应急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细化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已按时上报《2023年红岗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工作情况报告》《2024年红岗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上半年会商工作情况报告》。二是2024年度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概念,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的关键。三是建立《红岗区应急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全局员工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填写廉政风险点以及风险等级、具体表现和相关防范措施。
6.工作作风不实。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2023年6-10月应急管理局4人9次分别前往肇源所辖作业区进行安全生产指导、检查等工作,但未按照2019年《红岗区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市区内公务出行费用报销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进行核销,多核销交通费2152元。二是形式主义仍有发生。2022年和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完全雷同;在制定《大庆市红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过程中,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项目中未结合红岗自身实际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直接照搬照抄上级部门文件内容。三是工作不严谨。因保管材料不当,致使2019—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2018—2020年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和组织生活会材料丢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2023年6-10月应急管理局4人9次分别前往肇源所辖作业区进行安全生产指导、检查等工作多核销的交通费2152元返回区财政。二是明确文件起草、审核和批准的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对所有文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的本地化和适用性。2024年以来印发文件49个,再未发生此类问题。三是指定专人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和保存,杜绝类似现象再度发生。
7.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财务管理工作不严谨,存在漏洞。2022 年12月,在签订《大庆市红岗区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合同》过程中,合同金额71.8 万元,未按合同收取履约保证金;2022年12月,追加采购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项目,金额为6.2 万元,会计凭证未附合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我单位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718000元,按合同条款应收取5%的履约保证金,当时因中标方为中小企业,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求可不收取,我局立即与中标方协商,明确因中标方为中小企业,根据相关政策免收履约保证金。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及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确保今后类似情况能够及时正确处理,避免合同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再次发生。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格,推动应急管理党建工作有短板
8.党建工作抓而不实。2021年6月,支部委员会研究开展庆“七一”活动、开展党史宣讲活动议题,会议记录只有讨论决定结果,没有研究讨论过程;2023年基层党支部质效提升年工作手册存在非党员记录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对相关党务活动按要求开展到位,记录完整。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按相关要求做好问题分析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三会一课”落实不够经常,随意性大,对组织生活制度抓得不实,流于形式。2022年3月和4月均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18年、2020年、2021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穿衣戴帽”现象,未直接写出问题;2021年组织生活会只有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内容。二是换届程序不规范。2023年11月,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同时选举出支部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不符合党支部换届选举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态度,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党务理论知识学习,按程序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及时与机关工委沟通,接受按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四)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上轮巡察反馈问题13个,上报整改完成13个,经了解实际整改完成11个。
10.整改工作流于形式。2017年九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发现问题13个,整改完成13个。2020年市级提级督查其整改情况,提出其中4个问题未整改完成。经巡察组核实,发现仍有2个问题整改不彻底。一是整改责任扛得不牢。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观念淡薄”问题整改不到位,2020—2022年3年仅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二是整改质量不高。关于“思想上不够重视,应付整改问题”的整改佐证材料不全,缺少专题党组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与纪委派驻组沟通,按指导开展相关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主动开展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增加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数量,增强全体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意识。2024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9-4192416;邮政地址: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红岗南路13号;电子邮箱honggangqu065@163.com。
中共红岗区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