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提升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按照大庆市教育局和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庆教联规〔2020〕1号)文件要求,经幼儿园自主申报,区教育局材料审核,评审组实地核查、评审等程序,对红岗区2022年度认定的已满三年需重新核定的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重新核定。
现将2025年度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重新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或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大庆市红岗区教育局
电 话:0459-2799036
地 址:红岗区红岗东街69号
邮政编码:163511
红岗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重新核定结果名单
大庆市红岗区教育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