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黑卫医规发〔2018〕16号)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哥俩中医(综合)诊所进行医疗机构信息公示(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日内举报至红岗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联系电话:0459-6063770
电子邮箱:honggangqu059@163.com
附 件:
医疗机构信息表
大庆市红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