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深入第四采油厂基建工程管理中心,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就贯彻《条例》,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等相关制度,加强施工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等进行深入探讨,第四采油厂基建工程管理中心和工程建设公司油田事业部第四工程部2家企业参加座谈。

座谈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查看了企业提供的工程项目劳动管理的相关资料。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同志,向企业讲解了《条例》中农民工工资专户、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相关规定,并详细解读在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对工资支付负有监管责任,总包单位负总责,分包单位负直接责任。
第四采油厂基建工程管理中心和工程建设公司油田事业部第四工程部两家企业介绍了自《条例》实施以来,油田企业已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了相关制度。产能建设项目在集团统一账户下已设立专用账户,项目工人实名制由总包单位派劳资专管员进行管理,每个项目也按照规定设立维权公示牌,油田内部对每个项目用工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项目管理严格规范。
通过此次调研活动,加深辖区范围内的劳动监察部门与油田企业的沟通联系,对油田产能建设规范用工管理,加强欠薪案件联动处置,具有积极作用。下一步,红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还将对辖区采油二厂、采油五厂等中省直单位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进行走访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