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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媒体问答解读】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局长任万成详细解读居民阶梯气价政策

2016/07/06 1.7w 阅读 297 点赞

  为贯彻落实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决策部署,全面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稀缺资源程度和生态成本,年初以来,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有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扎实推进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改革,促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通过企业调研,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态,摸清了企业实际;通过严格的成本监审,核定我市居民用天然气单位定价成本为2.27元/立方米,为价格政策调整提供基础数据支撑;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市民意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改革稳妥推进;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价格听证会,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征求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消费者、经营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凝聚更加广泛的共识,促进价格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在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综合考虑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城市的经验做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居民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我市居民用天然气的基础价格、阶梯气量以及价格级差,向市政府提出了价格调整建议。

  6月28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黑价〔2015〕119号)等有关规定及大庆市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的听证情况,市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市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并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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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现场。

  记者调查

  记者调查了解到,我市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1.65元/立方米,是2002年制定的,14年来,国家天然气门站价格由0.736元/立方米上涨至1.326元/立方米,涨幅达80%,同时,人工、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居民用户增速较快,安全隐患治理和维修维护费用增加,使得天然气销售企业价格与成本倒挂的矛盾愈加突出。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大庆燃气公司进行了成本监审,居民用天然气单位定价成本为2.27元/立方米,在未加利润和税金的情况下,光是成本就已高于实际销售价格。

  我省共有4个城市的居民在使用天然气,分别是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除我市以外,其他3个城市从2012年开始陆续完成了价格调整工作,并于去年和今年年初分别建立了阶梯价格制度。目前,哈尔滨居民用气价格为2.8元/立方米,齐齐哈尔居民用气价格为2.4元/立方米,佳木斯居民用气价格为2.65元/立方米,我市居民用气价格为1.65元/立方米。

  5月31日,我市举行了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会上,市物价监督管理局陈述了听证方案,并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考虑到居民承受能力,比照周边城市气价,拟将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基础价格)由1.65元/立方米调整为2.40元/立方米,调整幅度为45%,并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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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代表参观燃气企业 。

  1、为什么要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并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任万成:理顺价格矛盾、建立阶梯价格制度是国家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成本。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发文要求理顺天然气价格,并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要求物价部门按国家和省里的部署做好价格调整工作,促进我市城市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居民能够安全使用清洁环保能源。无论是从国家及省里要求还是城市健康发展需求来看,加快我市推进气价改革,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稳步推行阶梯气价制度,都势在必行。

  2、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如何调整?

  任万成:将居民用天燃气销售价格(基础价格)从1.65元/立方米,调整为2.40元/立方米,并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对市区每户为5人以下(含5人)的居民用户,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按每户年用气量划分为3个阶梯,各阶梯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人口超过5人的居民用户,每超过1人,各阶梯气量分别增加60立方米,各阶梯气价不变。第一阶梯: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下(含3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为2.4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超过300立方米至500立方米(含5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为2.8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超过5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为3.60元/立方米。

  3、实行阶梯气价后,独立采暖用户气价怎样执行?

  任万成: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指导意见,对独立采暖用气的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按照第一、第二阶梯气价的平均价格执行,标准为2.64元/立方米,不执行阶梯价格制度。

  4、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和阶梯气价怎样划定实施范围?

  任万成: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为通过城市燃气管网向居民家庭供应的所有燃气。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5、调整后的居民用天然气计价周期是怎样的?

  任万成:以年度作为1个计价周期(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居民

  住宅(气表)为单位,1个计价周期内的居民用户用气量,按照相应各阶梯气量及价格计收气费。用气量在计量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阶梯气量按一个计价周期执行。

  6、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气量怎样计算?

  任万成:使用预付费IC卡燃气表的居民用户,按照购买的气量计算气量;抄表结算的居民用户,按计价周期内的实际用气量计算气量。对注销或变更用气户名的居民用户,注销或变更之日前发生的不满1个计价周期的用气量,均按1个计价周期的相应阶梯气量和阶梯气价计收气费;变

  更用气户名的居民用户从变更之日起,按阶梯气量和阶梯气价档次计收气费。人口超过5人的居民家庭,可以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材料向供气企业申请调增各阶梯气量。

  7、对低保用户有哪些优惠政策?

  任万成: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大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居民用户,基础气价为1.65元/立方米,按每户年用气量划分为两个阶梯,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下、超过3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分别为1.65元/立方米、2.40元/立方米。

  8、还有哪些机构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任万成: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宗教场所,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执行居民气价的政府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服务设施用气,暂不执行阶梯气价制度。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对于上述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按照居民生活用气的一、二档平均价格执行。我市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后,居民生活用气一档价格为2.4元/立方米,二档价格为2.88元/立方米,因此,上述机构气价执行2.64元/立方米。

  9、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会对居民生活支出有很大影响吗?

  任万成:从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对民用气价调整影响做出的详细分析来看,虽然调整后居民生活支出会有所增加,但影响不大。按照燃气企业台账统计,我市居民每户年平均用气量约为140立方米,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销售价格从1.65元/立方米调整到2.4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提高0.75元,每户家庭每年多支出燃气费用平均为105元左右,每个月不足10元。

  10、实行阶梯气价,是否考虑了今后几年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的增量因素?

  任万成:在阶梯气价方案中,基础气量高于我市目前居民生活用气年均常规用量,充分考虑了今后几年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的增量因素。以大庆昆仑燃气公司为例,有88%的家庭年用气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气量每立方米气价提高0.75元,每户家庭每年多支出燃气费平均为105元,最多不超过225元;有11%的家庭年用气量在第二阶梯范围内,年用气量超过3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与现行价格相比上调1.23元;有1%的家庭年用气量在第三阶梯范围内,年用气量超过500立方米后,气价与现行价格相比上调1.95元。

  11、价格政策调整后,物价部门还将继续做好哪些工作?

  任万成:价格政策调整后,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燃气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督促燃气企业明码标价,落实价格政策、做好宣传工作,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民价格权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