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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图表解读】关于《大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方案》的解读

2020/07/16 2.9k 阅读 549 点赞

解读一:

  按照大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要求,现将《大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方案》(庆政规〔2020〕3号)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必要性 2018年,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市印发实施了《大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庆政规〔2018〕19号),率先在高新区、经开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2019年,我市印发实施了《大庆市抓招商促发展八条措施》(庆政规〔2019〕6号),将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范围扩大到全市省级和享受省级政策的园区,并作为我市推行重点产业项目“首席服务员”+“五制”服务的重要举措。试点两年来,累计在黑龙江龙油石化550万吨重油催化热裂解、豫港龙泉铝合金加工材、沃尔沃乘用车一期扩能等5个项目上推行承诺制审批,从企业申请实行承诺制审批到办结(发放允许开工通知书),平均办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项目建设开辟了“高速通道”。

  2019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对实行承诺制审批有了新的要求和规定,按照市司法局提出的“根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试点方案进行相关修改”的意见,同时为了更好地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决定起草修订《大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方案》。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一)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复函》(黑发改投资函〔2017〕12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庆市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的批复》(黑政函〔2018〕29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制定过程 今年2月,在《大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基础上,充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依法完善工作程序,并借鉴山西省、广东省等经验做法,起草完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3—4月份,征求了市应急局、自然资源局等8个部门以及各县区及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和3家企业意见,并多次沟通市司法局提出法制审核意见后,经过反复多轮的讨论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方案》(草案)。

  三、主要内容 相比《试点方案》,《方案》在总体思路、实行承诺制事项、全程监管等方面没有变化,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实施范围。《方案》将实行承诺制的区域,由高新区、经开区扩大到全市范围内,承诺制审批项目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区政府(含高新区,下同)、经开区管委会研究确定。《方案》将可以推行承诺制的项目,由备案类工业项目扩大到除国家对备案严格控制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之外的备案类所有项目。

  (二)受理机构。《方案》明确县区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审批事项申请的受理,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对承诺书和相关要件进行审验,发放允许开工通知书,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经开区经济建设服务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经开区项目承诺制的有关工作。

  (三)准入条件和标准。《方案》明确实行承诺制的审批事项,由市级审批主管部门明确、公示准入条件和标准,制作承诺制审批事项告知书、企业承诺书格式文本,并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及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等公共平台、场所对外公开。

  (四)操作流程。与《试点方案》总体上是一致的,即企业在履行备案、完成规划选址、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向牵头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区政府同意后,牵头部门依据相关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承诺条件、申请表单及材料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等要件;企业按照一次性告知清单及办事程序备齐承诺事项相关要件,并按照规定格式签订承诺书;牵头部门收到经申请人签章的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后,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承诺事项及相关要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对承诺书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具备开工条件的,由牵头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允许开工通知书(项目即可开工建设),同时明确办理完相关行政许可的时限,及时出具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其中,项目所在地块已完成相关事项区域评估的,由相关审批部门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五)配套改革。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最新改革精神,《方案》提出减少“减少审批环节”、积极推进“区域评估”、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等3项配套改革措施。

  四、解读单位 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二:

  附件:1、大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方案内容解读.pdf

2、承诺制操作流程图.pdf

  解读地址: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64/202007/c05_7521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