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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大庆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1/08/05 3.3k 阅读 539 点赞

为了加快推进大庆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保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专业化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切实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市民政局印发了《大庆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庆民规〔2021〕2号)。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该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2020年10月17日,民政部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议,李纪恒部长在会上提出,“力争‘十四五’时期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基本覆盖,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的工作目标”。 2021年4月1日,省民政厅印发《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四部分,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作出部署,明确提出省、市(地)、县(市、区)三级于2021年同步开展社工站试点建设,2024年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的工作目标;2021年4月20日,国家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对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进度、发展方向、组织领导提出要求。为有效落实国家、省厅关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部署要求,特制订《大庆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大庆社会工作发展实际,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职责、建站模式、服务领域、实施步骤、有关要求进行明确,旨在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规范化、专业化、本土化建设。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依据

1、《关于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强化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黑民规〔2018〕6号)

2、《黑龙江省民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提高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通知》(黑民发〔2021〕3号)

3、《黑龙江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黑民规〔2021〕1号)

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

三、需要说明的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职责、建站模式、服务领域、实施步骤、有关要求七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分步实施、统筹推进”的思路,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通过建设社工站,为全市乡镇(街道)社工服务搭建平台,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中的助力作用。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按照“一年起步、三年铺开、五年建成”的总体目标,力争“十四五”末建设一支本土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村(社区)有社工服务的目标。2021年,市、县(区)两级同步开展社工站试点,市在县(区)选取14个乡镇(街道)设立社工站试点,各县(区)结合实际,突出区域特点,实施分类分级设置,自行确定县区试点不少于2个。2022年底全市乡镇(街道)覆盖率至少达到40%,2023年底达到70%,2024年努力实现全覆盖。

第三部分为工作职责。对市民政局、县(区)民政局、乡镇(街道)以及社工站各自职责进行具体明确。

第四部分为建站模式。结合大庆实际,提出购买模式、转化模式、整合模式建立乡镇(街道)社工站。

第五部分为服务领域。提出了社会救助领域、儿童福利领域、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内容。

第六部分为实施步骤。主要从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购买经费、确定建站模式、开展驻站服务、实行项目督导、组织绩效评估六个方面提出推进步骤。

第七部分为有关要求。从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工作专班、坚持建站标准、加强宣传交流四个方面做出具体要求。

  原文链接:http://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73/202108/c05_8014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