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定价项目为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热力出厂价格,定价形式为政府定价。现行热力出厂价格为1996年制定,价格为21.75元/吉焦,该价格至今已运行27年,企业供热燃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均发生较大变化,热力出厂价格不足以补偿热力企业供热成本,价格倒挂严重。
二、制定依据
2023年6-8月,市发改委对市区12家供热企业开展了供热成本监审工作,其中市区热电联产供热企业3家。经审核,近三个采暖期(2020至2023年),市区热电联产企业平均热力出厂成本40.11元/吉焦。
三、主要内容
按照定价原则,依据成本监审结论,我市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热力出厂价格按照成本(40.11元/吉焦)加不超过3%利润,由21.75元/吉焦调整为41元/吉焦。
四、实施时间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3-2024年采暖期开始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期间的价格可参照本通知价格执行。
五、解读部门
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地址: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67/202312/c05_3226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