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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问答解读】关于印发《大庆市公安局关于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的解读

2024/06/19 9.9k 阅读 378 点赞

一、制定通告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从历年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的情况看,我市尚有部分非法枪爆物品流散社会,为社会安全带来隐患,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发动群众踊跃检举揭发,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清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根据《关于传发<全省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黑公密发【2020】680号)工作要求,特制定本通告。通过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枪爆物品案件线索,收缴散社会的非法枪爆物品,严防涉枪涉爆严重暴力犯罪发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二、举报范围包括哪些?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携带或者私藏枪支、弹药等涉枪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携带、夹带或者未经许可购买、使用爆炸物品等涉爆违法犯罪行为。

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具体包括哪些?

枪支包括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制式枪支、能发射制式弹药或者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非制式枪支以及枪支零部件、仿真枪。弹药包括:法律规定的各类子弹。爆炸物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以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四、通过哪些途径举报?

1、来访举报:可以直接到当地各级公安机关举报

2、电话举报:0459-6982397或直接拨打110

3、电子邮件举报:dqza415@163.com

4、信件举报:邮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大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管大队,邮政编码163000

五、举报线索是否能够获得奖励如何认定?

同一线索,只作一次奖励,并按照最先举报的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同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无论时间如何跨越,持有人员之间如何流转,均视为一起案件。举报的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办的,不予奖励。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被侵害方、利益方或其委托人的举报不予奖励。

六、如何领取举报奖励?

公安机关在受理举报,完成调查工作后,举报案件属实,符合奖励规定的,公安机关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给予奖励的决定。举报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举报单位和部门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原文链接: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67/202406/c05_34424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