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大庆市数字金融平台企业拟获得省级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的公示

2024/01/30 1.3w 阅读 213 点赞

依据《黑龙江省加快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安排,经组织数字金融平台企业申报、专家论证评审和综合加权打分,拟确定3家数字金融平台企业获得省级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现对拟奖励的数字金融平台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4日)。

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理由和事实证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办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超出期限及线索不清的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4680707  邮箱:dqjrbzhk@163.com

附件:拟奖励数字金融平台企业名单

大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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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