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十一届6次常务会议要求,大庆市结合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省直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全市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做出调整。做出调整的共计12个执法领域,包括交通、民宗、林草、司法、市场、城管、卫健、气象、文广旅、新闻出版、国防动员、退役军人事务。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减少55项,从轻处罚事项增加56项,减轻处罚事项减少38项,不予行政强制事项减少9项。目前,“四张清单”合计1820项,其中不予行政处罚466项,从轻处罚事项993项,减轻处罚事项348项,不予行政强制事项13项。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