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大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规定,现征求全市范围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庆高校、群众组织、社会公众对我局草拟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如有意见,请于4月8日17:00前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大庆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一路三号市群众工作中心330室,隋佰玲收,电话0459-6295010),或是将书面意见发送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邮箱dqylk010@163.com。
大庆市民政局
2024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