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大庆市总河湖长、市级河湖长、市级库长的通知

2024/03/15 1.1w 阅读 57 点赞

各县(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各责任单位:

根据《大庆市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黑龙江省河湖长办、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水库实施库长制的通知》(黑河办字〔2021〕25号),按照分工,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大庆市总河湖长、市级河湖长、市级库长名单调整如下。

一、市总河湖长

李世峰  市委书记

李岩松  市委副书记、市长

二、市级河湖长

李世峰市委书记:负责松花江。

李岩松市委副书记、市长:负责嫩江。

于雷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负责双阳河。

申奥市政府副市长:负责安肇新河,包括北二十里泡、库里泡、中内泡及66.15公里主干渠、西排干、中央排干、东二排干、东排干。

三、市级库长

杨世志市政府副市长:负责大庆水库、东城水库、南引水库(包括南引渠道)。

联系电话:0459-6183994

监督电话:12345 12314

大庆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