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龙江金牌导游”培养及“金牌导游”工作室项目建设的通知》(黑文旅函〔2024〕245号)要求,现将大庆市推荐2024年“龙江金牌导游”拟入选对象及“金牌导游”工作室拟设立对象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二、公示对象
见附件。
三、公示要求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大庆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通讯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大庆市政府3249房间
联系电话:0459-6368599
附件:2024年“龙江金牌导游”及“金牌导游”工作室项目拟入选对象名单
大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