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大庆市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4/07/26 6.4k 阅读 148 点赞

按照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黑文旅函〔2024〕203号)相关要求,大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依据考核评估程序,现将大庆市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共35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8日)。

附件:2023年度大庆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联系单位:大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4616189

大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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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