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大庆市民政局关于“华溪御景小区三期”住宅区地名命名的备案公告

2024/09/02 9.6k 阅读 447 点赞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地名备案公告有关规定,“华溪御景小区三期”住宅区地名已经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序号

标准地名    (汉语拼音)

类别

地理  概述

地名  含义

批准  文号

1

华溪御景小区三期      (Huáxīyùjǐngxiǎoqūsānqī)

住宅区

坐落大庆市龙凤区龙华街道辖区内。位于凤舞街东侧,凤兆街西侧,龙达路南侧,龙运路北侧。

“华溪御景”寓意着一个融合自然美景、良好品质和舒适的住宅小区。

市住建

局第(ZJF20240004)号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广大市民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应规范使用地名的标准名称。

大庆市民政局

2024年9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