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大庆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贴专项工作方案》(庆科联发〔2024〕2号)工作要求,现将拟获得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贴资金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止。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理由和事实证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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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获得大庆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贴资金企业名单
大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