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商务厅《关于第二次补录市场主体及家电商品的通知》(〔2024〕14-3030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黑龙江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参与市场主体补录申报工作,经商家自愿报名,市、县(区)商务部门审核,现对拟补录的市场主体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对公示市场主体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通过电子邮箱向我局反馈。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邮箱:swjsmfwk@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参与市场主体拟补录名单
大庆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