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中考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5/06/24 2.0w 阅读 347 点赞

按照2025年大庆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6月25日起在大庆市13处中考考点组织考试工作。为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现就考试期间“无人机”等航空器禁飞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和区域

(一)管控时间:2025年6月25日0时至6月27日24时。     

(二)管控区域:二十三中、实验中学、铁人中学、大庆一中、育才中学、三十五中、大庆四中、杜蒙第一中学、杜蒙第二中学、林甸一中、肇州二中、肇源一中、肇源三中,半径1公里范围内。

二、管控对象

    本通告禁飞对象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管控措施

    对违反本通告实施违规飞行行为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特殊飞行报备要求

报备范围:因考试保障、应急救援等特殊需要,确需在上述区域飞行的,需提前向大庆市公安机关及飞行管制部门申请批准,并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

实名登记: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

在线申请:登录大庆市无人机报备小程序,填写飞行计划(含时间、地点、高度、范围、目的等)。

审核许可:提交后需等待审批,通过后获取电子飞行许可,飞行时随身携带备查。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行为。广大市民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可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