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地名备案公告有关规定,“顺峰学府”住宅区地名已通过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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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准地名 (汉语拼音) |
类别 |
地理 概述 |
地名 含义 |
批准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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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顺峰学府 (Shùnfēngxuéfǔ) |
住宅区 |
坐落大庆市龙凤区黎明街道辖区内,东至新兴大街、南至建设路、西至阳光大街、北至新科路。 |
“顺峰学府”位置处于名校周边,寓有祝学子顺顺利利,永攀高峰之意。 |
市住建 局第〔ZJF20250001〕号 |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广大市民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应规范使用地名标准名称。
大庆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