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黑民规〔2020〕6号)要求,经大庆市民政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审核委员会审定,大庆市溪莲养老康护中心等4家养老机构符合三、四级参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459-6295010
联 系 人:王文宏
附件:2025年全市符合三、四级参评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名单(第三次)
大庆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03日
根据《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黑民规〔2020〕6号)要求,经大庆市民政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审核委员会审定,大庆市溪莲养老康护中心等4家养老机构符合三、四级参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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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文宏
附件:2025年全市符合三、四级参评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名单(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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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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