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根据工作部署,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我市补充推荐大庆市龙凤区龙凤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7日起至11月13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11月13日前向市委统战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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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庆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