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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职工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2026/01/05 1.1w 阅读 418 点赞

1月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6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了职工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和特殊药品医保报销待遇。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推进分级诊疗,自2026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将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85%提高至90%,将市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85%提高至87%。市内各级医疗机构“基本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合计报销比例最高不超过95%。

同时,为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特殊药品用药需求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购药负担,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医保特殊药品报销政策进行了新调整。

盐酸替那帕诺片等64种(按通用名计)药品新增纳入特殊药品管理范围,调整后,我市共计320种药品按照特殊药品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合规特殊药品费用,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从45%下调至3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