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大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据《大庆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将大庆市2025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共37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自2026年6月 18 日至2026年6月 22 日)。
联系单位:大庆市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大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459-6506699
大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6月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