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返还保证金的公示

2026/05/27 1.3w 阅读 344 点赞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已完工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工程项目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大庆市龙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期满如无相关问题反映,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具体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17.5万吨化工新材料项目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施工单位龙江建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527日至2026626

联系电话0459-6244562

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龙凤区政府331室

大庆市龙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65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