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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6年黑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

2026/05/27 1.1w 阅读 368 点赞

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公安部门工作部署,现对黑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进行公布。

适飞空域适用于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范围为《黑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图》中我市行政区域内蓝色区域的真高120米以下空域;真高120米以上空域及真高120米以下除适飞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

各相关单位(部门)或个人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需按《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

新版适飞空域于2026年5月14日零时启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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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