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严格保护公共绿地、维护市容环境与公共利益,根据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全面清理整治小开荒(擅自占用公共区域、绿地、道路两侧、房前屋后等公共空间开垦种植)行为,依法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与内容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共绿地、道路沿线、闲置公共场地、小区公共区域、沟渠河道周边等擅自开垦种植、圈占土地、搭建棚架围栏、堆放杂物、损毁绿化植被等“小开荒”行为。
凡已存在“小开荒”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耕种,并于5月22日前自行清除作物、拆除围栏棚架、恢复场地原状。
二、法律责任
本通告规定期限届满后,仍未自行清理、继续耕种、拒不整改或无人认领的“小开荒”地块,一律视为无主违规用地,将由我局依法实施强制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有关要求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整治工作,共同守护公共环境,同时欢迎广大居民对“小开荒”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8日
